第1458章 刀盾兵辅警和骑砍警察

太上老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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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林之所以用这么简单粗暴的手段,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手下这帮老兵痞的能力。论文化,这帮人就是渣渣。可论打架杀人,这帮人都是顶级的。

    虽然说,刚开始互殴的时候,这些人因为战场上杀人的习惯,难免会下手重一点。但这不要紧,因为,马林给的防具足够抵挡木棍的伤害的。就算皮革战术背心里插的是木板,也足够抵挡短棍的敲击了。

    而且,马林还在场边预留了一批医护兵,准备了一些跌打损伤的药酒。若是谁受伤了,就让医护兵为他们内服外用,外加按摩推拿。

    其实,对于防暴警察该用多大的力气,打到什么程度,马林也不太在行,只是知道个大概的标准。

    所以,他只能放任这帮老兵痞自行摸索。没别的,多打几架,这帮老兵痞就会自行摸索出标准了。到时候,再让他们边喝酒边讨论,具体的揍人手法就算摸索出来了。然后,可以进行推广。

    至于第二批第三批和以后批次的警长?以后退伍了先去跟着这帮人学两三个月再赴任就是了。都不用办专门的警校,只要用以老带新的方法就成。这样,可以省不少经费。

    ……

    当然,马林对警察的要求绝不只是用木棍敲人的防暴警察。遇到战争的时候,这帮人也要上战场杀敌的。

    所以,在让他们摸索互殴技巧的同时,马林还找来了专业的刀盾兵指挥官,训练他们使用单刀加盾牌砍杀的能力。

    而马林给警察制定的标准就是——平时训练木棍互殴,但使用真刀砍刺的训练时间,必须达到总训练时间的三分之一。这样的话,这帮家伙上战场的时候,只要把短棍换成单刀,就能从防暴警察变身为刀盾兵了。

    虽然说刀盾兵的杀伤力差了点,但是,用来打辅助,还是很不错的。特别是,可以掩护火枪手。除了骑兵需要长矛手去抵挡外,一般步兵的冲击,刀盾兵都可以应付。

    而且,在城市巷战中,刀盾兵比长矛手优势大多了。毕竟,长矛太长,在巷战中难以转身。而单刀在巷战中,则要灵活许多。而盾牌,也可以很好地保护刀盾兵。

    守城的时候,刀盾兵也很厉害。因为,长矛手是无法双手持矛爬攻城梯的。想要爬城头,必须使用刀剑。而且,最好是单手的刀剑。这样,爬城墙的战士就可以一手扶着梯子,一边用单手刀剑砍杀敌人了。

    可是,面对城墙上的刀盾兵,这些拿单手刀剑的是很吃亏的。因为,刀盾兵比他们多了个盾牌。他们砍刀盾兵,被盾牌挡住了。刀盾兵砍他们……很难躲避啊……不然要从梯子上掉下去的……

    ……

    但不是所有警察都会被培养成刀盾兵的,在马林的规划里,每个警所25个警察里,只有那20个辅警是按照刀盾兵的模式培养的。而那5个正式警察,则要按照骑警的模式培养。也就是说,他们会配备马匹。

    这样一来,5名正式警察的训练任务要比辅警重得多。除了平时要参加盾牌短棍的防爆训练,辅警们训练刀盾兵战法的时候,他们要学习骑兵战术,也就是骑马和砍杀。战争爆发的时候,这些正式警察都会被编入军中,或者随骑兵大部队行动,或者担任侦察骑兵的任务。毕竟,这些骑警对于民情调查什么的,还是比较在行的。他们平时骑马巡逻时,观察的能力就锻炼出来了。到战场上,也能给军队添加助力。

    不过,考虑到45岁以上的警察就没有上战场的体力了。所以,马林特别规定——除了治安官和警长外,普通警察到了45周岁必须像普通军人一样退役。然后,警所再挑选新的年轻人补充进来。而退休的满45周岁的老警察,则下放到各个村庄,担任小管事,或者负责看管村庄里的粮仓等美差。这样,也不算亏待他们。

    之所以这么规定,除了军事需要外,和这个年代的实际情况是分不开的。在现代,警察对付罪犯用的是手枪。所以,50岁的老警察照样可以对付罪犯。因为,他们可以选择开枪,而不用上去和罪犯搏斗。就算追击罪犯,他们也可以开车追。

    而这个时代,超过45岁,就意味着没有了和青壮罪犯搏斗的能力。毕竟,现在是冷兵器时代。就算警察配枪,也只能配打一枪就要重新装填的滑膛枪。所以,抓罪犯什么的,主要还是靠个人搏斗能力。超过45岁,显然无法胜任警察的职能了,只能退役,换一批新的小伙子来干。

    要是还按照60岁退休的标准,那可就坑了个爹了。你能想象一下5个快60的老大爷去追击犯人么?青壮年犯人撒丫子跑路,能把几个警察大爷追得累死……这年头,警察又没有摩托车和汽车,怎么追?就算正式警察骑马追上了,可因为年老,闹不好会像龙哥那样被罪犯给夺刀反杀了……

    因此,在没有连发的手枪的时代,警察的最大服役年龄,不能超过45岁……

    ……

    事实上,最适合警察的武器就是左轮手枪了。而且,左轮手枪的结构一点都不复杂。马林小时候可是玩过很多酷似左轮手枪的砸炮枪的。对于左轮手枪的结构,他熟得很。只要能够解决纸火帽的技术,他就能搞出类似早期的前装弹药的柯尔特左轮手枪。

    这种早期的柯尔特左轮手枪,是在转轮前边装弹的,先装入纸火帽,然后倒入火药,再压入铅弹(一定要压实了,免得掉了。但也不能太用力,免得触发纸火帽)。这样,一支西部牛仔早期喜欢用的黑火药版本的科尔特左轮就弄好了。一共6发子弹,可以开六枪,绝对足够对付罪犯了。

    但马林就算有研发这种早期柯尔特左轮的能力,也不会愿意搞。为啥?因为左轮手枪太可怕了,刺杀神器啊!有两个美国总统死于左轮手枪,里根也差点死掉,得亏了现代医术发达,才救回来。

    貌似,左轮手枪出现后,很多政要都死在这种枪下。为了自己的小命,马林可不愿意研发这种刺杀神器。

    甚至,为了杜绝暗杀问题,马林严格规定——北海国所有枪械,长度必须达到50厘米以上,也就是半米长。低于这个长度,都按凶器算……

    这是因为,半米长的火枪,压根不能藏在衣服里当刺杀的暗器,警卫人员一眼就看出来了。而且,就算藏在衣服里了,想要拔出来,动作也相当大,足够警卫人员作出反应了。而那些短小的枪支,才是刺杀的利器。不但隐蔽,拔出来射击也非常便捷快速。只要禁绝了短枪,被刺的危险就能大大降低。因为,拿着长枪的人,警卫人员绝对不会让他们靠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