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第八十七章

缓归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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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妈, 这事儿跟大哥没关系, 是我逼着他给我开了证明。”许向华赔着笑脸:“慧如家里求爷爷告奶奶的才弄来这么个名额, 总不能放着不用。等她在城里安顿下来,我们就复婚。”

    秦慧如早年响应‘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号召上山下乡,被分配到三家村生产大队。

    原以为下来是帮助农民、造福农民, 结果到了地头就是让他们和农民一样插秧干活赚工分, 理想和现实差了十万八千里。没一个月就后悔了,吃不饱穿不暖,住得还是脏兮兮的土胚房,几个刺头儿吵着闹着要回城, 可下来容易回去难。

    闹了几场没有效果不说还被减了口粮,知青们终于消停下来, 可日子还是不好过。城里娃哪会做农活,干死干活顶天也没几个工分。

    那会儿秦慧如常常躲在山坡上哭, 一来二去就给许向华撞见了。

    秦慧如模样生的好,白皮肤,鹅蛋脸, 大眼睛,后面梳着两根黑汪汪的大辫子。一到三家村,村里大小伙子就注意上了,许向华也不例外。

    见状许向华哪能不上前安慰, 一来二去, 两人便熟悉起来。

    后来, 一色胆包天的革委会干事想欺负秦慧如,幸好许向华及时赶到,才没出事。

    这事之后,两人正式处了对象。半年后结婚,婚后生了一儿一女,小日子过得不赖。

    不防一月初秦家突然来信,道是求来一个招工名额,但是有条件限制——单身。这不,就有了这一出,

    “我呸!”孙秀花一个箭步蹿过去,用力戳许向华的脑袋,口沫横飞:“你是不是傻,复婚,你做梦呢!回了北京,她还能记得你们爷三,我脑袋拧下来给你当凳子坐。这两年咱们公社走的知青,哪个还记得家里人。”

    她娘家孙家屯大队长的儿媳妇就是知青,说的比唱的还好听,什么一回城就把男人和公婆都接进城享福。可结果呢,人一走就成了断了线风筝。她男人找过去,还被打了出来。这种事,这两年还少了!

    孙秀花真是恨铁不成钢啊,一下一下戳着许向华:“平日里挺机灵一个人,怎么这事上就犯了傻,你怎么能和她离婚,你怎么能让她走呢?”

    孙秀花捶着手心,一巴掌拍在许向华背上:“你说你让两个小怎么办?”

    孙秀花做惯农活的人,愤怒之下这一巴掌力道可不轻,许向华嘶了一声,两道浓眉挤在一块:“妈,慧如不是这样的人,你别瞎想。”

    眼见儿子执迷不悟,孙秀花气了个倒仰,还要再骂。

    “够了,你还有完没完!”一直没吭声的许老头拿着旱烟管敲桌子,扫一眼拧着眉头的许向华:“该是咱家的,跑不了,不是咱家的,留不住!”

    孙秀花泼辣,可对上老头子,也辣不起来,憋了一肚子火,瞧着两儿子就来气,丢下一句:“糟心玩意儿。”抬脚出了屋。

    ~

    许清嘉刚睡醒,脑袋还有些迷糊,茫然地盯着灰扑扑的屋顶。

    “姐姐!”一小脑袋出现在她上方,咧嘴笑,露出八颗小白牙,忽然扭头扯着嗓子喊起来:“奶,我姐醒了!”

    望着虎头虎脑的小男孩,许清嘉用力眨了眨眼,原来真的不是在做梦。

    她真的回到了四十年前,还成了一个十岁的农村小姑娘。唯一聊可告慰的是继承了小姑娘的记忆,不至于两眼一抹黑,因为潮水般涌来的记忆她还迷糊了两天。

    许清嘉按按太阳穴,内心是崩溃的,她明明在睡觉,在睡觉啊,为什么一觉醒来,整个世界都变了!

    小男孩眨巴眨巴大眼睛,伸手摸许清嘉的额头,忧心忡忡:“姐姐,你还难受不?”

    许清嘉握住他的手,摸起来肉乎乎的,可见这小男孩被养的不错。

    老许家的条件在这村里头倒也算得上头一份。老大许向国是大队长,老二许向军在新疆当兵,老三许向党在家务农,老四许向华在县城棉纺厂运输队上班,小女儿许芬芳则是嫁到了县城。

    “不难受了。”许清嘉对小男孩,也就是她这具身子的亲弟弟许家阳笑了笑,这两天,这小家伙就没离开过。

    许家阳高兴,放心大胆地搂住许清嘉的脖子撒娇:“你可算是好了。”

    许清嘉僵了下,才轻轻拍着他的后背安抚。

    “阳阳,别压着你姐。”孙秀花端着一碗水蒸蛋进屋,把碗往小桌子上一搁,伸手在孙女额上探温度,笑起来:“不热了。”

    见许清嘉直愣愣的看着她,孙秀花心里咯噔一下,提高了声音:“嘉嘉!”可别烧出毛病来了,西边国良家的三丫可不就是发烧给烧傻了。

    想到这儿,孙秀花脸色大变,又恨离开的秦慧如。许清嘉之所以会生病,那都是因为追秦慧如摔进雪堆里给闹得,就是这样,她这个当娘的都没停下来看一眼。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狠心的人啊!

    “奶奶。”许清嘉下意识唤了一声。

    见她眼神灵动起来,孙秀花一颗心塞回肚子里,扶着她坐起来:“还难受不?”

    许清嘉摇摇头。

    “饿了吧,奶给你做了水蒸蛋,滴了几滴麻油可香了。”孙秀花乐呵呵的舀起一勺鸡蛋。

    金黄色的鸡蛋上面浇了点酱油和麻油,散发着咸香味。许清嘉还真的饿了,不过她没好意思让孙秀花喂,自己接过碗勺。余光瞥见许家阳在咽口水,习惯性勺子一拐,递到许家阳嘴边。

    “中午我吃过了。”许家阳往后仰,摸了摸小肚子,双手比划:“我吃了那么大一碗。”

    孙秀花也道:“中午他吃了不少。”以前家里不敢多养鸡,怕被人说成‘新富农’拉出去批/斗,前几年那个乱啊,做啥都小心翼翼的。直到去年形势好转,公社鼓励大伙儿养鸡养鸭才敢多养。现在家里养着二十来只鸡鸭,下的蛋足够几个小的补身体。

    不过许清嘉还是喂了许家阳几口,实在那小眼神让她没法心安理得的吃独食。孙秀花见姐弟俩一个喂得高兴,一个吃得高兴,也没说啥,反正马上就要吃晚饭,她做了好东西给孙女补身子,不差这几口蛋。

    等许清嘉吃完了,孙秀花拿着碗站起来,叮嘱许家阳:“陪你姐说说话,别让她睡了,晚上要睡不着的。”

    许家阳挺着小胸脯,点头如小鸡啄米。

    ~

    许家兄弟从正屋出来,两人额头泛红,是许老头拿旱烟枪打的,许向华摸了摸,疼得一撮牙花,老爷子这是气得狠了。

    觉得遭了无妄之灾的许向国没好气的瞪着许向华,自打他结了婚,可就再没挨过打。

    被瞪的许向华赔笑:“大哥你等一下。”说着钻到自己屋里头,很快又出来,抛过去两包东西。

    许向国下意识接住,定睛一看,顿时喜上眉梢,又赶紧往下压了压嘴角:“算你小子有良心。” 脸上到底绷不住笑,‘大前门’可是好东西,三毛九一包还得烟票,比他平时抽的烟可好多了。

    把香烟往兜里一塞,许向国看了许向华半响:“能复婚?”他现在都开始后悔,当时就不该被老四说动了。

    许向华分了许向国一支烟,给他点上,自己也点了一支。

    “恩,能。”许向华吐出一口烟来,烟雾缭绕中,许向国看不清他的表情。

    许向华扯了扯嘴角,离婚的时候,他们说好了,等她在那边安顿下来,就复婚。

    可就算复婚了,照样得两地分居。他不可能丢掉这边的工作带着孩子们去北京,没户口,吃住,工作,上学都是问题。

    分居的情况短时间内根本没法解决,城里户口哪那么好弄,何况是首都,要不然还能有那么多知青留在农村回不去。

    时间久了,中间会发生什么变故,谁知道。

    许向华烦躁地掸了掸烟灰:“我去看看嘉嘉。”

    “这是买回来给奶奶补身体的。”许向华淡淡道。

    想着老娘遭了罪,自己又刚办了一件气人的事。许向华特意打了食堂最好的两个菜——土豆炖排骨、粉条烧肉。家里人多,所以他花了一个星期的饭票,打了满满当当两份。

    结果呢,他想着家里人,可家里人就这么作践他女儿。别人碗里就算不是干的,好歹也能看见半碗米,他闺女碗里的米能数的清。

    许向华就像是被人兜头打了一巴掌,脸火辣辣的疼。

    “你怎么回来了?”粗枝大叶的许老头没发现许向华的异样,只是奇怪这大中午的就回来了。

    “我明天要出差,提早回来准备东西。”幸好回来了,要不他还不知道自己不在的时候,儿女就是过得这种日子。他妈一躺下,秦慧如一走,他们就这么刻薄人,许向华气极反笑。

    许老头终于发现儿子的异样,顺着他的目光一看,顿时讪讪,老幺疼闺女,比儿子还疼,有心想说点什么,可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嘉嘉,帮爸爸进来收拾衣服。”许向华喊了一声。

    正酝酿着情绪的许清嘉有点懵。

    刘红珍也懵了,老四什么意思,要吃独食?

    许家全无措地看着他妈。

    “那我给妈热热去。”刘红珍站了起来,到了她手里还不是由她做主。

    许向华笑容有点冷:“还热着,不麻烦大嫂。”这种刻薄事,除了刘红珍,完全不做他想,扭头朝许家康道:“康子过来下。”

    许家康喜滋滋地应了,一手端起自己的碗,另一只手端着许家阳的,筷子拿不了,吆喝:“阳阳拿筷子。”

    刘红珍眼窝子冒火:“干啥呢!”

    “回屋吃啊!”许家康回答的那叫一个理所当然。

    许清嘉绷不住笑了场,这人太好玩了。许向华好歹委婉了下,他倒是就差直接说,回屋吃肉!

    刘红珍被噎了个半死,扭头看许老头,这也太欺负人了。

    许老头闷头吃饭,只当没听见。

    他能当没看见,许家全可不行,驾轻就熟的往地上一躺开始蹬腿,眼泪就来就来:“妈,我要吃肉!”

    许向华看都不多看一眼,又不是他儿子,他心疼啥,别人可没见着心疼他女儿。

    “他四叔,你看这孩子都哭成这样了。”刘红珍跑过去:“你就给孩子吃……”一抬头撞上许向华冷冰冰的视线,刘红珍心头一紧,愣是吓得没了声。

    说实话,她是有些怕这个小叔子的,人生得高高大大,眉毛又黑又浓,平日里笑嘻嘻不觉得,一旦冷起脸,还怪吓人的。

    许向华冷冷扫她一眼,领着四个孩子离开。

    之所以是四个,那是许家阳没忘记他的小哥哥许家宝,临走把许家宝拉上了。

    回到屋里,许向华从袋子里掏出两个保温桶,这是厂里专门发给运输队的,方便跑长途时解决吃饭问题。

    许家康、许家宝、许家阳注意力都在里面的肉上。

    许清嘉低头酝酿情绪。

    “好香啊!”许家阳吸了吸鼻子,由衷赞美,虽然馋得开始流口水了,可许向华没说能吃,他就乖乖的坐在小凳子上,只是那小眼神盯着肉不放。

    拿着搪瓷钢饭盒回来的许向华看见小儿子那模样,心里不是滋味。他时不时能带点肉回来,可架不住人多,吃到每人嘴里就只剩下肉沫了。

    望着四个孩子面前的薄粥,他就想起刘红珍母子五个面前的干粥。顿时一口气上不得下不去,她可真做的出来,一点都不觉亏心。

    许家康每个月有许向军汇回来的二十块钱,加上每年分到的人头粮,就是顿顿吃干的都行。

    他三哥许向党夫妻都是勤快人,许向党还有一手好木活,闲暇时帮人打点家具多多少少能换点吃的,只有一个儿子许家宝,根本没负担。

    这家里最困难反倒是许向国这个当大队长的,四个在上学的儿子。许家文还是高中,每年学费书本费食宿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还时不时要吃营养品补身体,刘红珍又是个好吃懒做的。

    老爷子为什么不愿意分家,因为他最喜欢许向国,一旦分家,老大一家就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

    许向华舌尖顶了顶腮帮子,大哥家的确有困难,何况小时候对他也不错。做兄弟的有能力帮一把也是该的,不求感恩戴德,可没那么理所当然,还倒过来欺负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