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 屠城

第十个名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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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涛第一次看到吐蕃军队是如何攻城的,他们人人在肩上批一件翻毛短斗篷,然后拿起各种各样的武器,举着牛皮盾牌就上阵了。既没有准备射击,也没有远程武器掩护,楞上!

    讹力命这时又说话了,他也和吐蕃军队打过仗,对这些从高原上下来的蛮族如何作战有一些心得。

    要是没有南门的这个大缺口,吐蕃士兵就会先去附近的山上砍树,然后用马拖回来就地组装长梯,依旧是冒着城头的箭羽向上攀爬。

    翻毛短斗篷就是他们的盔甲,那是由牦牛皮做的。由于牦牛的毛发很长还很硬,再被动物油脂粘结在一起就和防弹衣效果差不多,加上里面穿的皮甲,抵御弓箭射击还是挺有效的。

    最主要的是这些吐蕃战士不怕死,他们认为战死是去天上享受,只要头人们不收兵,就会死战不退。

    说是愚昧也成,说是傻也成,反正战斗力还是很强的。要是能有宋朝的军械支持,这就是一支完美的山地部队,还是步骑两用的。

    “我靠,那个光膀子的就是青宜结鬼章吧!”正在谆谆受教的洪涛突然张大了嘴,端起望远镜向着城墙倒塌处瞧了瞧,又把望远镜怼在了讹力命脸上。

    “正是此人,他作战从不披重甲,只用盾牌抵挡,却百战无损……吐蕃人都说他是天神的孩子,身上有神力护体。”讹力命让望远镜磕了一个酸鼻儿,强忍着泪水看清了正在往城墙上爬的那个壮汉。

    “毛个神力,你要不信可以给他来一弩试试。成啦,别和我这儿墨迹了,去豁口处给双方协调一下。再这么下去王大估计就该翻脸了,这些蕃人太过分,这哪儿是在打仗,比逛市场还随意。”

    青宜结鬼章确实比一般人高大威猛,他用的武器个头也大一圈,是个长柄铁骨朵。盔甲能防御刀箭,面对这种钝器就没啥大作用了,只要被砸实不用穿透也是骨断筋折。

    但也仅仅是个体能力强点,在加上点运气而已,一弩箭上去肯定也得流血。洪涛对于这种猛将不太感冒,此时他的关注点已经不在青宜结鬼章身上了。

    那些吐蕃士卒正在满地找俘虏的盔甲武器,还有扒衣服搜细软的,认真劲儿快把打仗都忘了。找着找着就找到了南门右侧的城墙上,这里是新军的地盘,以王大的性格肯定不许外人靠近,而且说翻脸就翻脸。

    城墙上的战斗依旧很惨烈,夏人面对突然多出来的敌人并未胆怯,还是寸土必争。但不怕和打得过又是两回事儿了,仅仅应付新军都节节败退,再加上这么多见人就想扒衣服的穷鬼兵,结果可想而知。

    等越来越多的攻城弩上了城墙之后夏人真顶不住了,月牙铲一般的弩箭一来就是一串人倒地。死相惨不忍睹,胳膊腿、肠子肚子满天飞,再有血性,等肾上腺素的劲儿一过去也会胆寒。

    只要有一个人迟疑不前,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当第一个人退怯了,马上就会变成溃败。

    当两支军队从两个方向各自逼近了东西两座城门时,已经不再有夏人军队再往城墙上冲。估计他们也剩不下多少人,从南门到东西两座城门大概两里长,几乎都被尸体塞满了,没有下脚的地方,要踩着好几层尸体往前走。

    攻城弩更找不到地面可以固定,新军士兵们干脆就用敌人尸体压在支架上当配重,反正发射两次就得往前挪几十米,用大钉子确实不太方便。

    “这位城主好像有点死心眼,外城都丢了,屁大点的内城能守住?还尼玛都是木料建筑。成了,也别多死伤人了,把内城的南门给我烧了,谁也别想出来,剩下的就交给我们的友军吧,他们好像还没抢够呢。”

    夏人是不冲了,但也没打算投降,全躲进了内城。这座城本来就不太大,内城和外城最近的地方都不足三百米,攻城弩在高高的外城墙上发射火油弹扔得更远。

    洪涛所说的少死人是少死伤自己人,具体内城里面还有多少人、是否有平民、想不想投降都不打听,装不知道呗。

    万一他们真投降了自己还真麻烦,这么多俘虏都杀喽?那不就是屠城嘛,传出去太损害名声。要是吐蕃人想这么干自己也不能拦着,真没这个权利。

    达尔文的自然进化论确实有道理,他说越是在恶劣环境中生活的生物就越凶恶,比如说毒素更毒、攻击性更强等等。

    这个理论用到人身上照样合适,如果让新军士兵攻城,他们顶多是箭弩密集一些,火油弹扔的多一点,肯定不会为了些许财物就上去和不认识的人拼命。

    但董毡的青塘兵完全没有这种顾虑,他们好像已经忘了城墙上还站着宋人士兵,抢的那叫一个畅快。

    抢完了兵甲抢财宝、抢完了财宝抢女人,上到四五十、下到十来岁全不放过,随便按倒就上,完事还得给脖子上套上绳索拴成一串儿。至于说老人和孩子在他们眼中连牛羊都不如,一律砍死了事儿。

    有些青塘兵实在找不到东西可抢了,而他们的驮马又没装满,咋办呢?干脆找来木料凑合绑一绑,是不是梯子都无所谓,直接就往寺庙的塔顶上爬。

    那上面有很多鎏金的装饰品,能敲下来的就敲,掉不下来的就砍碎。反正除了砖瓦带不走之外,啥都要。

    也不是没有反抗的,这不十多个身着华丽衣服的人就从内城的角落翻墙跑了出来,男男女女大大小小全都拿着兵刃,居然想突破东门夺路而逃。但很快就被青塘兵发现了,后面追出来一大群。

    “那是贵族的家眷吧?”洪涛不是没屠过城,只是每次屠城都躲得远远的,等差不多了才露面看两眼,然后下个命令了事。

    这次不想看也得看,总不能撤出这座城完全交给董毡,凭什么啊。看多了这种场面之后,那颗本以为很坚硬的心也不由得软了起来。

    “……应该是党项高官的家眷……说不定就是城主的。”讹力命对于这个问题不太好回答,他也有点看不下去了。

    毕竟这里屠杀的都是他的同族,但又怕露出太多同情心会对自己造成不好的影响。有时候叛徒也是很纠结的,不是人人都能心安理得。

    “王大,把她们带上来。这边是我们的地盘,当强盗也得讲点规矩。”洪涛没去等讹力命为同族求情就下达了命令,这种考验很伤人,没必要。

    这个举动好像引起了青塘兵的极大不满,他们的人越聚越多,还有人冲着城上叫喊着什么。如果不是看见马道上不满了手持弓弩的新军士兵,估计就得冲上来抢人了。

    “他们在喊什么?”洪涛有些好奇,这些青塘兵也太没规矩了,难道他们的将官就不管吗?

    “大人救的好像是镇守和刺史的家眷,按照吐蕃人的习惯,敌人高官的家眷应该归破城将领所有,别人不许染指,这些人在向大人索要战利品呢。”

    讹力命没想到帅司大人这么轻易就下令救了那些妇孺,心里自然乐意,但一想到没准会由此与友军发生冲突,又有点不安起来。

    “这很合理,你去告诉他们,这座城是本官破的,让他们把该给本官的战利品都送过来。”洪涛一听就高兴了,他就喜欢守规矩,但不能只自己守,别人也得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