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零章 断脚筋(14)

形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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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是犯罪!”吴错睚眦欲裂。

    “吴警官,言重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顶多算过失。”维少又看了看手表,“你的时间不多了,要知道,一氧化碳中毒会损害大脑,我想,对闫儒玉来说,让他变成傻子,还不如死了干净。”

    吴错不甘心地最后看了一眼简易宿舍,一咬牙,“你带路!去救老闫!”

    “就等你这句话。”

    发动车子之前,吴错问道:“为什么插手这件案子?”

    “我答应还宋老大的人情,我向来说话算话。”

    “呵呵,是吗?”闫儒玉拉开后排车门,坐在了维少身旁。

    “老闫!”吴错回身,上上下下地打量闫儒玉,确定他一切都好,这才继续道:“你不是被他……”

    “差点。”闫儒玉点起一根烟大口抽着,似乎很久没抽过烟了,颇有些如饥似渴的意思。

    “我要是不假装被他绊住了脚,哪儿能在这儿等到他?”说着,闫儒玉从口袋里掏出一粒小药丸,“跟我玩这种把戏,维少不怕掉价?”

    维少眼中有一丝懊恼闪过,面上却依旧是波澜不惊。

    “就算你们两个人,也不是我的对手!”

    “谁说只有我们俩?市厅可不是为我们俩开的。”

    两辆警车停在工地门口,六名荷枪实弹的特警下车,迅速包围了那间职工宿舍。

    特警破门而入,屋后的窗开着,内却已空空如也。

    “跑了!”吴错恶狠狠地看着维少。

    维少耸耸肩,故意气他。

    闫儒玉又点了一根烟,淡定道:“该拖的时间你拖够了,该还的人情也还了,你还不走?等着我抓你?”

    维少一笑,脚底抹油就要走,一边下车一边道:“我保证,以后绝不耽误你们办案。”

    闫儒玉撇嘴,晃了晃手中的小药丸,“你的信誉值得考量。”

    维少一走,吴错的问题排山倒海地袭来。

    “老闫,你上哪儿去了?怎么跟这小子混在一起?他什么来路?这案子你是不是早有答案了?为什么不接电话?……”

    闫儒玉的手机响起,他嘘了一声,示意吴错跟他一起听电话,接通,开免提。

    只听明辉激动道:“闫哥,宋小二和杨广柱抓到了!你那边情况怎么样?”

    “我这边,人跑了。”

    “啊?”

    “不要紧,在出城的路上布控,以防嫌疑人逃跑,我们会带着关键物证回去,只要抓住弟弟,哥哥就快了。”

    挂了电话,吴错还想继续刚才的问题,闫儒玉却已经拉开车门,一只脚下了车。

    “先搜证,回去再跟你细说。”

    吴错只好提着取证箱,忍着满肚子的疑惑来到那间简易宿舍。

    宿舍内除了几张高低床、几个被工人们当桌子用的纸盒箱,就别无他物。

    吴错已经领会,闫儒玉所说的关键物证就是指纹。

    他迅速在门把手、窗框、高低床爬梯处采集了数枚指纹,当明辉赶到,吴错将后续的搜证任务交给了明辉,自己则和闫儒玉一起带着指纹赶回了市厅。

    指纹比对结果很快出来了:与挑脚筋案现场玻璃碴上的指纹一致!

    面对这一结果,宋小二始终沉默不语,杨广柱则痛哭流涕。

    这个三十多岁的汉子卸下了老实巴交的伪装,指着宋小二道:“没想到啊!你和你哥,恐怕一个也跑不了了!”

    宋小二的眼眶也是红的,但无论警方问什么,他都是一言不发。

    审讯室内,杨广柱讲述了他所知道的一切。

    “是宋老大先来投靠我的,大概比宋小二早4、5个月吧。

    他说他杀人跑出来的,老家是回不去了。他让我帮着找个活儿,只要单位不看身份证就行,我就托老乡在工地给他找了个小工的活。

    那时候我天天忙着问包工头要钱,就差在他家门口支个帐篷了,多亏宋老大有了工钱,我跟他蹭口饭,才熬到了现在。

    几个月以后,宋老二也来了,我算着他那个学还有差不多一年才上完,我就问他,咋不上学了?他本来就不爱上学,也不喜欢跟我聊这个,我就想着他俩来了也挺好,我们还能有个照应,也就没再多问。

    我虽然资助过他们,但毕竟是个外人,有些事他们兄弟俩未必告诉我的。

    后来,欠我工钱的那个包工头脚筋被人挑了,我就觉得不对劲,挑脚筋啊,那是普通人能干出来的事儿?当时我就觉得可能是这兄弟俩干的。

    我去问宋老二,他又是发誓又是赌咒地说不是他干的,这孩子脾气直,我是知道的,我相信不是他。

    我又去问宋老大,宋老大没承认,却也没否认,只是跟我说他要走了,临走想为我做点啥,报答我当年救济他们兄弟俩。

    你们找我要指纹的时候,我就觉得可能露馅了,哎!……”

    对杨广柱的审讯刚刚结束,另一间审讯室里也有了进展,宋老二总算肯开口说话了。

    “是我干的,跟我哥没关系。”宋老二的说法很含糊。

    “那就说说,你都干了什么。”吴错含糊应对,以避免宋老二猜到警方对案件线索的掌握程度。

    “那个死人不是我哥,而是杜有之,是我杀了杜有之。

    我不是故意的,当时他想打我,都已经把我推到了,我拔出随身带的刀,只是想吓吓他,顶多伤他一下,真没想杀他。

    我记得刀在他大腿上扎了一下,血直接喷出来了,跟水管似的,我也吓了一跳,等我反应过来,想帮他止血都不知道该按哪儿,没多会儿他就躺地上不动了。

    我摸了摸他的鼻息,没了!

    当时我吓坏了,就找了我哥来帮忙。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尸体,无论是埋掉、扔进河里,还是烧了,日后都有可能被发现,而一旦杜有之的尸体被发现,我跟他有过节,肯定会被怀疑。

    我既不想坐牢,又害怕东躲西藏的日子。

    后来,我哥想了一个办法。

    既然大家都知道我跟杜有之有过节,那如果死的是我呢?只要让警方认为死去的人是我,消失的杜有之就成了畏罪潜逃。

    恰好杜有之的身高、体型,就连发型都跟我挺像,简直是天助我也。

    这样一来,我只要换个身份去外地生活,不会有人在意一个死人的。

    可是我曾经入过狱,我知道,警方有我的DNA样本,只要做一次检查,警方就会知道那具尸体不是我。

    如果我替你死呢?——我哥当时就是这么问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