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回 错失方向

水瓶座·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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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就叫做‘借刀杀人,血不沾身’。”

    赶车的家伙听得云里雾里的,却也少不了要对田淑和猥琐男恭维上几句,恭维完了看看后面的车辆已渐渐离远,就问道:“后面的弟兄们是?”

    猥琐男得意洋洋的道:“是让他们去扫埋掉我们这一路人的车马痕迹。那些贼人抢了官家营屯中的妇人,官军又岂会善罢干休?而且我听说十屯中央领兵镇守的韩浩可不是个好惹的人物,发生了这样的事,肯定不会像前一阵子占据濮阳的吕布那样不闻不问。这里人一掳走,韩浩闻讯马上就会带兵追赶过来。

    “我让弟兄们抹去痕迹,韩浩的追兵自然就会只往贼人老巢而去,不会分兵来追咱们。双方一打起来,乱战之中玉石不分的,一场厮杀过后那帮子人都死光了,官兵会有人找寻不到也很正常。到时陆仁也肯定会以为婉儿也死在乱军之中,就没人知道婉儿其实是被我们带走了。”

    家丁恍然道:“聪明!我是比不上啊!”

    猥琐男自得的接着道:“不止这些。家主说了,等把这个婉儿玩够了,再悄悄的把转送给曹家大公子曹昂,还可以推说是家主出游的时候无意中救下的。你可能不知道曹家大公子对这个婉儿也很青睐吧?只是先前碍着主臣之谊,不太好向陆仁开口要这个婉儿。

    “现在突然一下从家主的手中得到了做梦都想要的美人儿,曹大公子还不是喜不自胜,然后把美人儿暗藏起来玩个痛快,同时对家主会多加照顾?等陆仁知道的时候,或许曹大公子会把婉儿还给陆仁,但那个时候的婉儿早就不成个人样,陆仁的心还不得痛死?

    “就算到时候陆仁猜出婉儿其实是被家主暗中劫走的又怎么样?这婉儿田公玩过了,曹大公子也玩过了,他要恨自然是一起恨,那他们主臣就失和了。这主臣一失和,陆仁这个没什么名望的人又能斗得过谁?到那个时候,家主想除掉这个陆仁一雪旧恨,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说完猥琐男忽然仰天轻笑道:“说起来我到要谢谢这个陆仁陆义浩,要不是他杀了一直压在我头上的田高,我是空有计谋却得不到家主的识赏,没有用武之地!这样吧,等日后他横尸街头的时候,我会发发善心把他埋了的。做人要知恩图报才行嘛!”

    家丁闻言亦笑。

    纵观古今中外、历朝历代,地主豪强或勾结官府、或勾结亡命之徒欺压一方,实在是一件太平常不过的事。很不幸,陆仁便身陷其中了。只不过陆仁真的会被田淑算计到吗?

    田淑其实有一个不算失误的失误,那就是以当时人们普遍的心态去算计了陆仁,却不知道陆仁是个处事观念和他们有着根本上不同的穿越者。

    或许在许多事上古人与现代人的想法都是一样的,像他们会认为陆仁这个不会武艺的人肯定会等韩浩的援军抵达之后才去追击贼寇,然后便是一场玉石不分、难留活口的乱战。而在冷兵器时代,官兵对上一帮亡命之徒不会留手,只会是为了防止意外的发生见一个就杀一个,往往也不会理会对面的人是不是贼人。

    只是田淑怎么也不会想到陆仁一听说婉儿被掳便会变得疯狂无比,连一个人都不带就不顾一切的独自一人追袭上来。也许这一点田典也有算预料,那借贼寇之手直接除掉陆仁也不错,一个不会武艺又失去了理智的人死在山泽亡命的手上,同样不会有人怀疑到田淑的身上。

    只是田淑不知道,陆仁身上还有自己的王牌未出。更想不到的是他与贼寇的交易,会被一个九岁的小陆兰给偷听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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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驭——!!”

    一人一骑来到了三岔道口,马上骑者用力带住马势后便翻身下马,蹲下身子检看地上的脚印行迹:“是那边!!婉儿等我!”

    再次翻身上马,剑鞘重重的打在马臀之上,战马吃痛之下立即扬蹄狂奔。只是战马跑得再快,对心急如焚的陆仁而言仍觉得很慢。

    穿越到汉末三年,陆仁虽然自己没有亲身碰上过什么山贼草寇,但对于这些抢掠杀人是家常便饭的亡命之徒的传闻却从末少听说过。现在这些强贼偷袭民屯并没有抢掠粮食,只是掳走了一批在河畔洗衣的少女便即远遁,那摆明了他们就是为了掳女子而来的。

    既然只是为了掳掠女子而来,婉儿落在这班贼寇的手里若救援不及,会有什么样的后果,陆仁根本就不敢去想。但有一点陆仁很清楚,就是以婉儿那外柔内刚的性情,落入魔掌之后只要有一点机会只会去做一件事……

    “傻丫头傻丫头傻丫头,千万别做傻事啊!等我!!”

    陆仁在这里只顾着打马狂奔,却没有留意到路口那里的草丛之中陆兰探了个头出来。只可惜陆兰毕竟年小力弱,在草木之中往返赶了这么一大段的路,早就已经累得不行,气都快有些喘不过来了,纵然有心想出声唤住陆仁,却是半点的声音都喊不出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陆仁纵马往错误的方向而去,自己则在原地急得直跺脚。好不容易缓过来口气,陆兰又跺了跺脚,迈开了小脚丫往陆仁的方向追了下去。

    再看陆仁人在马上,剑鞘一下又一下重重的击打着马臀,可怜的战马除了尽力狂奔之外再无他法。也不知跑出了多少里路,终于在离稍远些的树林大概还有不足十里地的地方,陆仁的视线中出现了几十个手执刀剑、衣裳不整的人,当中还有不少人肩膀上扛着手脚被缚、口中也被塞上了布团的少女。

    “没错,就是他们了!!”

    此刻的陆仁人在愤恨中双眼早已通红,复又重重的击打了一下马臀急追上去,口中更是大声怒吼道:“都给我站住!!”

    “大目,后面有人追上来了!”

    一众贼寇大吃一惊,心说怎么官兵这么快就追上来了?领头的贼首更是大吃一惊。

    这里到要说一下,论玩阴谋诡计,这个贼夔的确不如猥琐男。但他当了多年的贼头,对于犯罪技巧其实很有一套。像这次的逃跑路线、与猥琐男的接头地点就都是胡大目选定的。

    这贼首事先就计算过各方面的路程与时间差,按他的推算,官兵步卒从出营到追到这一带时,他应该已经领着手下潜入了林中。而只要进入了丛林,不管是与官兵对抗还是隐遁跑路,贼首与其手下都有着相当的自信。可是现在他们还没有潜入林中,后面的官兵就已经追了上来,想想自己就这么几十号乌合之众,又是在平原地区和正规官兵作战,就算再笨也知道毫无胜算,贼首又岂能不惊?

    大惊之下急回头望去,不过只这一眼贼首就松了口气,人也跟着笑了:“慌什么?就来了一个人,能成什么气候?都停下来等他,看老子怎么结果了他再回去不迟,顺便把他的马抢过来给老子骑一骑也不错!”

    把手中的刀扛到了肩上,大大咧咧的站到了队前等着陆仁靠近。当然这贼首敢这样也是老远就看出马背上的陆仁身躯并不怎么壮实,身上又是一身粗布衣物,半片盔甲都没有,武器也只有一把铁剑,看得出肯定不是什么战将。如果来人身躯精壮且披挂整齐,手里又拿着什么马上长兵的话,这贼头多半还不敢这样做。说白了就是一句欺软怕硬。

    人马渐近,陆仁也滚鞍下马,下马时佩剑也出了鞘,冲着贼首怒吼道:“婉儿在哪!?”

    贼首扛着刀,上下打晾了身躯不怎么样的陆仁几眼,脸上泛起了嘲弄之意。一旁有人凑过来向贼首道:“他就是濮阳令陆仁。”

    贼首仰天大笑道:“原来是陆县啊!久闻大名,不过今日一见也不怎么样嘛!”

    狂笑,忍不住的狂笑。陆仁不会武艺的事在濮阳一带几乎人尽皆知,现在就这么一个人追上来,在贼首的眼中和送死有什么分别?

    陆仁又吼道:“少废话!婉儿在哪里!?”

    贼首把刀撤下肩头,冲陆仁冷笑道:“你活得下来再说吧!弟兄们,把他围起来别让他跑了!大家都好久没见过荤腥了吧?这个当官的肉看上去挺精细的,正好剁成肉块带回去煮了吃!”

    一众草寇暴发出轰笑声,纷纷动步把陆仁围在了当中,就连那十几个扛着少女的草寇都把肩上的少女扔到了一堆围了上来。

    陆仁本想向那边的少女人堆搜寻婉儿,可是视线早已被群寇所阻隔。环视了一眼周围的群寇,忽然又想起了刚才对方所说的要把他“剁成肉块再煮了吃”的话,本来就已经很愤怒的心情变得更加愤怒,早已通红的双眼亦更红上了几分。

    “你们他妈的还是人吗!?”

    几近于惊天动地的一声怒吼,陆仁连人带剑向包围圈的一角冲突了过去。这身形的速度之快,竟然令当头的几个贼寇连一点反应的时间都没有,手中的刀剑都来不及举起;而陆仁手中的剑势之猛,只一次冲击就有三个草寇被陆仁一剑放倒!而这一下来得太过突然,使一众贼寇都骇然的望向了陆仁,执拿刀剑的手竟然都有些打抖。

    陆仁一个起落便冲出了包围圈,停住身形之后猛的一转身,双眼通红中咬牙切齿的道:“你们这些禽兽不如的畜生,伤天害理无恶不作,还敢掳走我家婉儿!?真的以为我不会武艺就没见过阵仗!?今天你们一个也别想跑!呀啊——”